第210章 要见血才有效(1/2)

作品:《我的摸金生涯

我呆滞的看着杨雪,别说她担心我了,我自己都担心的不行,下一步我该不会就是丧尸听觉了吧?或者是味觉?甚至是失明。

胡问天说:“陈渊明,你现在的情况,让我想到了之前我听说过的一个故事。”

我说:“什么故事?”

胡问天说:“你听说过养尸人吗。”

我摇了摇头:“那是什么?我从来没有听说过。”

胡问天说:“陈渊明,说出来你别害怕,你现在的情况就和养尸人一样。”

胡问天告诉我,养尸人不是什么养尸体的人,而是在古时候,有的人怕死,不想死,就会把自己一点点逐步变成走尸,古人对死亡的认知远没有现在高,他们觉得走尸也是人,走尸也算是活着,所以很多人不择手段都要去把自己练成走尸,而这一类人就叫做养尸人。

那些人会去找一种在坟墓中才会生长的虫子,叫做尸虫,然后在自己身上划一道口子,再把这种虫子塞到伤口里去,尸虫是一种繁殖能力很快的寄生虫,只需要一个月,它就能在人体的每一个地方生存,到时候大脑也被寄生虫吞噬以后,人就死了,但是这个人只是脑死亡,他的身体各项机能还在正常运行,不过就算是活着也是行尸走肉。

养尸人养了尸虫后,最开始会丧失痛觉,然后是嗅觉,最后是听觉,甚至会失明,会不能说话。

我如今已经到了失去嗅觉的地步了。

胡问天说:“如果你真的变成养尸人那样,陈渊明,下一步你就会变成聋子,很遗憾,我们四个人都不会手语,也没那么带本子和笔,没办法和你交流。”

我生无可恋的说:“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那些寄生虫逼出来?”

胡问天点头:“有,不过你要吃点苦头。”

苦头算什么!只要能恢复,做什么我都行。

“我没事,你只管说要怎么做。”

胡问天说:“放血。”

他忽然间抓起我的手,在我的食指上捏了一下,我看到被他捏起来的地方忽然间鼓起来了,他掏出一把小刀,在鼓起来的地方一划,然后使劲一挤,一个和臭虫一样的虫就冒了出来。

“我靠!”我惊叫起来,有什么能比自己的身体里冒出虫子更为惊悚的事吗!

胡问天说:“看到了吗,这些虫子已经开始蔓延了,如果你想活命,那你就要放血,不过我很好奇,你是怎么被这种虫子钻到身体里去的。”

我摇头:“我不知道。”

胖子忽然间按着我的脑袋把我往下一摁,然后扒开我的衣领:“是不是这里!他之前就说这里很痒,会不会是这里不小心受了伤然后又不小心让尸虫钻了进去。”

胡问天应该是凑过去看了一眼,他啧了一声:“应该就是这里了。陈渊明,你的手机还有电吗。”

我说:“干嘛?你还要去问问度娘该怎么办吗?”

他说:“我想给你拍一张,让你看看你的这个伤口有多恐怖。”

我打了个抖:“没电了。”

胡问天说:“没事,我给你口述一下,你脖子上的伤口大概有拳头那么大,被你自己在没有痛觉的时候挠得血肉模糊,而后你又泡了很久的水,伤口已经开始发白了,要是不处理,最迟两天,你的伤口就要开始长蛆。

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,我想说的是,你的伤口这里,那些皮肉下,密密麻麻的全是尸虫,就像是瓜子长进了肉里,黑色的尸虫,紧紧贴在一起,你这块伤口好像是朵结满了葵花籽的向日葵。”

我下意识伸手去摸,果然摸到了坑坑洼洼的,还有很多硬硬的东西,应该就是那些尸虫。我恶心的不行,摸过伤口的手我甚至都不愿意收回来了。

“快给我弄干净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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